本來不打算寫這篇文章的,但因為二哥的郵票事件,讓我覺得若不寫出來不能出一口氣~~
今天是6月27日 ,我的朋友在今年4月13日寄了一個代收貨價(即貨到付款)的包裹給她的客戶,裡面是一些清潔保養品,正常來說,客戶既已訂貨就會付錢給郵差領貨,但這個人因為太久沒見,財務狀況不明,雖不是什麼大錢,我建議朋友用貨到付款的方式,雖然郵資加手續費會多花錢,但總是比較沒風險,朋友是個大好人,以她以往的個性一定是先寄去,再慢慢收錢,所以常常被別人一拖再拖就不了了之。
因為太多這種經驗,這次聽我的建議,所以跟對方說好以貨到付款的方式寄送。
東西寄出後,隔了一陣子發現貨款未進帳,上網查詢的結果是對方不在,再不然就是說要自己去領,反正郵差跑了很多趟,最後因為一個月投遞期已到,便退回接收的郵局招領。
這期間我朋友也聯繫過那人,才知道她擺明了就是要吃我朋友,她以為她會像以前一樣東西先寄過去,沒料到這次朋友是用貨到付款的方式寄送,她不付錢是拿不到東西的,朋友知道她的意圖後就想要郵局直接退回好了,但郵局說一定要再招領一個月。
就這樣包裹就從5月11日 被放在郵局又招領了一個月,正常程序應該是招領期限到了尚未有人領取,就會退回原寄件人,前前後後折騰了兩個月,東西還流落在外。
最近朋友又想到一個月招領期早就過了(6月11日 就該退回台北),但因一直沒收到東西,便打電話去總局查詢,總局查了查便給了個高雄新興郵局的電話,打了半天都是佔線打不通,只好第二天再打。
今晚再打過去,電話是接通了,轉了兩次,但好像是秀才遇到兵,説得清清楚楚,但處理的人員跟本是唬弄,給了單號查了半天,先斬釘截鐵的說東西不在她們那邊,後來又說已經退回來了,朋友問說退給誰, 那 小姐就一直說退給妳啊?朋友說退到哪裡,對方竟然回答退到高雄啊!朋友簡直快氣炸了,「如果東西退回來我還需要打這通長途電話來問嗎?我人在台北,妳退給誰啊?若是我簽收那妳得拿證據出來啊!!!」那人知道自己呼弄不下去,就說等一下,隔了幾分鐘又換一個人來接電話,然後又再一次重覆剛剛的話再問一次,朋友這時口氣已經不是很好,對方才說「不好意思,東西還在我們這裡。」
天啊,這是什麼跟什麼,剛剛那人不是說我朋友已經簽收了嗎?跟本就是在唬弄。
朋友問她:「你們該退而沒退回,我的東西懷掉的話誰負責?」對方支支吾吾不回答,一直說那我現在馬上幫你退回……
從頭到尾,全在踢皮球,這就是我們的台灣郵政,超級足球隊,還是超級唬弄隊。
後記:
打完電話第二天中午,朋友就接到郵局通知過去提領包裹,哇~~真是有效率,若是每件事都如此有效率不就好了嗎??不過領回包裹又花了70元,哎呀,看在郵局投遞多次未成的份上,就不跟它再計較了~~